跳至主要内容

023.再来的弥赛亚之无师自通(约1:23)

他说:“我就是那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:‘修直主的道路’,正如先知以赛亚所说的。”(约123
前面我们一直强调约翰这个人,是在旷野长大的。他的父母是在年纪很大的时候生下的他,后来又因各种原因,在他父母去世之后,他就在旷野呆着了。
所以他吃的是蝗虫、野蜜,穿的是骆驼毛的衣服,是个真正的野人。
有人是因为后期得了大麻疯病,城镇里的人已经容不下他,迫于无奈,他只能在旷野和野兽为伍,也唯有野兽不嫌弃他。
大麻疯病的条例在 神的律法中是有明确规定的。
当年摩西的姐姐米利暗因为嘲笑摩西,突然之间就得了麻风病,手首先开始发白。
得了大麻疯之后,米利暗就搬到营外,摩西为姐姐的病求 神医治,神虽然答应医治。但是,强调说罪可赦免,惩罚也是要的。让米利暗得了好几天的大麻疯病。
以色列人在旷野等米利暗的大麻疯病好了,才启程。
犹太人对大麻疯病的另一种理解,就是只有不洁净,有罪的人才会得这种病。
得大麻疯病的人是不能进 神的殿的,看米莉亚被孤立起来,就知道 神对大麻疯病的忌讳。
所以,到约翰时代,得大麻疯病的人都是在旷野生活的,除非哪天好了,得到祭司的验证,才能回到城里。
说起来,约翰虽然是在旷野生活,在身体方面还算健康。
大家虽然同在旷野,大麻疯病的人羞于启齿,不愿和正常人接触,所以也就鲜少和约翰接触。
而约翰呢,也不擅长和人打交道。所以也就没有自己贴上去和人交流。
说了这么多,我们想要说的是,一个在野外长大的人,他是怎么认识字的?
这段经文里所说的先知以赛亚的预言,对于了解过主耶稣的人来说,都不会陌生。
以赛亚是犹太王希西家在位时的一位先知。在以赛亚书里有很多的预言,其中有预言约翰的,像这段经文。
也有预言主耶稣的,还有的就是预言我们一直所强调的,那位再来的弥赛亚。
在以赛亚书里,预言主耶稣的经文有多少,就有多少是预言那位再来的弥赛亚的。
以赛亚书里,预言了我们主耶稣的出生,以及要做的事;对那位再来的弥赛亚也明确表明了他的出生地。
地点,可能会让各位惊讶,竟然不是以色列地。诧异吗?
以色列人的弥赛亚,是来做王做主的人,竟然不是出生在以色列地,而是在外邦地。这说的过去吗?
不知道以色列的拉比看出来了没有?在以赛亚书里有明确的表示那位再来的弥赛亚是在哪里的?
如果犹太人还是认为那位再来的弥赛亚是在以色列地出生,注定是要失望了。确切地说,这次估计和那位再来的弥赛亚失之交臂了。
犹太人的老祖宗把 神的儿子主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,这次难道还是会错失那再来的弥赛亚吗?拭目以待吧。
且说约翰,这家伙一直呆在旷野,他是怎么知道以赛亚书的?
如果约翰的父母没有死,我们也可以理解,他父母可以教他认字。那如果这样,约翰根本就没有必要在旷野生活嘛。
只要他的父母活到约翰能独立生活时,约翰就完全可以自力更生的,完全可以凭自己的双手劳动吃饭了。约翰被逼在旷野长大,不就是因为他是没有任何依靠的小孩,为了活命,才在旷野生活的吗?
旷野生活有时比在人类的聚居地生活还要容易,动物比人好相处。
我们说动物当然不可能教约翰读书写字,那约翰是怎么认识字的?
是不是?一个在野外的人都能认识字,而且还知道以赛亚是先知的身份,这也太神奇了吧?
如果人在野外长大都能无师自通,那还要学校干什么?
父母为了孩子能够学习好,绞尽脑子的托关系,找到好学校把自己的孩子安插进去。
只有好的学校,好的老师,自己的孩子才会有更大的把握考取好的大学。
从好的大学,好的专业毕业,那孩子的起跑线也会比其他学校毕业的要高。这样找起工作来,进外企大公司的可能性就更高了。
可怜天下父母心,一切都是为了孩子。
在中国现今这片土地上,衡量人的标准是分数。你考试的分数越高,你就是个有出息的人,老师也会喜欢你。你考试的分数低,你就是差生,未来就没出息。
到底未来是不是这样,父母老师其实是不关注的。所有的人关心的就是当前。当前你的学习好,父母也就安心了,老师也会另眼相看。
反过来,如果你的考试分数低,老师就会视你为眼中钉,巴不得你消失。
不知道老师碰到像约翰这样的学生会不会开心呢?
在今天的我们当然是很清楚,这段经文中先知以赛亚预言的“修直主的道路”,说的就是这位约翰先生。我们好奇的是,约翰是怎么知道的?
他有以赛亚的书吗?还是他无书也能知道以赛亚里的关于预言自己的经文呢?

那如果这样,就太天才了。
如果这样的天才在当今社会出现,那就是考试的学生们的福音了。
所有的人都在为着分数而努力。无论你对这种教育制度有多不满,你不是教育部里的高官,你也没有权力改革。身在中国的土地上,你就要遵守中国的游戏规则。
中国教育的游戏规则是,你的分数高了,你就有可能进北京大学、清华大学、人民大学、复旦大学等好的大学。
进这些大学的条件是你的考试分数高,至于智力、能力等,就不是考核的对象了。
毕竟中国的人多呀,如果还采用其他的录取标准,那工作量就大了去了,这老师还怎么过暑假?整个暑假就要耗费在新生入学上了。
现在采用分数制就好了,简单、好用,至于招来的是不是人才,咱也管不着,那是未来国家要头疼的,咱不就一拿工资吃饭的人,社会好与不好,和咱没多大的关系。
想太多,这生活还怎么过,还是顾好自己这一摊事就好了。
且说,看约翰的阵势,真是太让我们这些学生羡慕了。
如果预先知道高考的内容是什么,我们只要准备好答案,不就好了吗?剩下的时间干什么不好?
天天是炒饭,炒了三次的饭,狗都不来搭理了,我们从高二开始,到高考时,都有一年半的时间在天天的炒冷饭。
炒到最后,只想着赶紧考完拉倒了。这哪是人的生活呀,还不如约翰呢?
你看我们的考试,会的永远会,不会的考了也白考,照样错,有什么意义?
如果能像约翰那样无师自通,那就太好了。
学生释放了,再也不用天天被绑在书桌前背那些没用的内容。问任何一个人,他学生时代,尤其是高三那年的学习还留下多少?
百分百的人都会说考完也就忘光了,那是恶梦,记它干嘛呀?
都是从那个时候过来的,可为什么还是不放过正在念书的学生呢?
扪心自问一下,我们当前有多少人的工作是和学生时代学到的知识有挂钩的?有多少人还记得那些历史、地理、政治之类的内容的?
你不知道中国的地理位置,照样不妨碍你去那个地方旅游出差。不是古代的人要凭着自己的记忆走,现在交通那么便利,你只要能认识几个字,不要上错车就好。
如果自己的孩子像约翰那样,父母也解脱了。为了给自己的孩子创造好的学习环境,学孟母三迁呀,好好的自己家不住。
为了让孩子不要那么奔波,在孩子的学校旁边租了房子,自己也住进去照顾。这下也就不用这么干了,不用租房子了。
不过可能从此老师的职业生涯就要结束了,没有学生,还需要老师吗?
那些靠出版学生的各类教科书、辅导书的出版社、出版商,估计也得倒闭了,得另找发财地了。
有开心的,也有难过的。相信开心的多于难过的,我们都是从那个年代过来呀。
你说这约翰他是怎么做到无师自通的?虽然他出生时,他的父亲就预言过。只是他父亲说的话,他那个时候才多大,难道那个时候他就记住了?
那也不对呀,虽然他父亲是说他在预备主的道,但也并没有说是先知以赛亚书的预言呀。
可见,说是他父亲告诉他的也不合逻辑。
且不说他父亲死得很早,就是没死,也老糊涂了。尤其在没有圣灵的引领下,他敢这么说话吗?
饭可以多吃,话可不能乱讲的。尤其约翰的父亲是祭司出身,那是一个审判他人的身份。
这样的人一旦审判不当,说话不公正,那后果是不堪设想的。
尤其当百姓都在日盼夜盼弥赛亚的到来,身为祭司的约翰老爹,如果不把好口,那是会出人命的。
就是这样的人,在年纪老迈时,面对天使说的他会有儿子诞生,他也是不相信的。都是快进棺材的人了,他的妻子也是个老太太呀,还能怀孕吗?
不要说他不相信,今天的我们,明知道他们生下约翰了,我们也是好奇,他太太是怎么怀孕的?
怀孕的先决条件,他太太都已经没有了,怎么还能怀孕的?这也太奇怪了,是不是?
难道就是因为他太太在没有月经的前提下,约翰出生了,所以约翰从出生就带着光圈,就是个充满灵性的人?打死我们都不相信。
如果约翰真是带着光圈出生的,约翰也不至于在旷野长大了。上哪里不能捞一笔,维持自己的生活呀?只有不幸的人才会在旷野长大,没爹没娘的孩子才会在旷野长大,正常人能生活在旷野吗?
以色列人在旷野四十年,那是没办法的事。那么多的人在旷野,至少还有 神的吗哪供给。
可约翰在旷野就没有得到 神的礼遇,该怎么活下去,得靠自己的努力。
生活能够无师自通,难道学习也能无师自通吗?
这可真不是一般的厉害了。请问,以赛亚书是从何而来?我们说这以赛亚书,可以捡来,那文字要如何认识?
常听不认识字的老太太,能从头到尾的读圣经。只要是圣经里的文字,只要从头到尾的读,就认识字。同样的字,拿别的书来让她认,她就不认识了。堪称神迹。
难道这约翰也是这么认识的字吗?旷野有人背书给他听吗?
厉害吗?太厉害了。如果咱们也能无师自通,那就不用遭那么多年的罪了。

评论

此博客中的热门博文

7. 十大奇迹(二) (出8:22-23)

当那日,我必分别我百姓所住的歌珊地,使那里没有成群的苍蝇,好叫你知道我是天下的耶和华。我要将我的百姓和你的百姓分别出来,明天必有这神迹。(出8:22-23)                   从第四个灾难开始,严格的说,用神迹称呼比用奇迹更为贴切,考虑到统一性,考虑到当时的埃及人不信耶和华,就还用奇迹来形容接下去的神做事。         昨天讲到3个神显的奇迹时,法老手下的人也能做到。可以说是势均力敌,不分高下,显不出神有多大的能耐来。         今天的第四个灾难是虱灾。 神让摩西击打灰尘,使尘土变成虱子。这下子行法术的家伙干不出来了,而且他们身上也爬满了虱子。         比赛的结果很明显的出来了,这次神压倒性的胜利,行法术的也由衷的承认,只有神才能显这样的神迹。         愿赌服输,比赛的人是承认自己的水平了,但投资人却不以为然,输了又如何? 今天的掌控权还是在我手中。法老自然不放手。         第四个神迹虽然赢了法老,但并没有把以色列人分别出来,也就是说当时的虱子,以色列人的身上也照样有。         当法老在比赛时输了一局后,就有点不愿见摩西,想那家伙就一瘟神,每次见面总没好事。         但法老总不能一直窝在宫里不出门,这不,一出门又被摩西逮个正着,真晦气!         摩西见法老翻来覆去就那几句话:“容以色列人去”。         法老自然不肯,开玩笑,如果他这么轻易的放以色列人走,他还有什么威望管理埃及? 这摩西是脑子里进水了。         其实摩西也就意思意思地说那番套话,到了今天,如果摩西还以为说几句话,法老就会同意,那摩西就不值得神的恩待了。         从第五个神迹开...

110. 上帝撇弃了基督教,进天堂的条件(可15:27)

他们又把两个强盗和他同钉十字架,一个在右边,一个在左边。(可 15 : 27 ) 基督徒,对这段经文有什么看法吗? 主耶稣并钉十字架不是单纯的只有他一个,还有两个同伴。那是什么概念呢? 本来这个位置应该是那两个强盗的同伙,而那个人因为犹太人的自作聪明,给保下来了,也就免了他的死刑。 当然他的位置也就不要空着了,刚好主可以弥补这个空缺。真是一举两得呀。 不过倒不知道那两个强盗会怎么想?都是同样的干这个鸡鸣狗盗的事,都在事件中杀过人,凭什么人家可以逍遥法外的,自己的运气就这么背呢? 所以难怪后来其中的一个强盗在讽刺主。 强盗能不知道主没有犯过罪吗?要说在犹太地的人说不知道有主这个人的,那除非他是外太空来的。 不巧的是,这个强盗是土生土长的,自然想不知道都难。只是气还是要撒一撒的,谁让主好好的,不会挑时间来跟他们抢位置? 如果主不是在这个时间犯案,估计他们三兄弟也就一起上路了。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,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。 当年桃园三结义时,多豪迈。现在可好,老大不跟他们一起走,这算什么? 强盗那叫一个不甘心呀。你耶稣不是   神的儿子吗?你不是让死人复活吗?你不是很厉害吗? 有本事你把自己给救下来,连带的我们也好沾点你的好运呀? 不过,另外一个强盗的心态就比较平和了。都要死了,还有什么好计较的? 老大也不是自己逃跑的,是犹太人选了老大,也怪自己的命,怨不得老大,更没必要迁怒于其他的人了。且不说这个人还从来就没有做过犯法的事,就是做了,也不能怪人家。毕竟和自己是没有关系的。 总算还有一个正常人,真是难得呀。 在这个癫狂的环境里,竟然还出现一个这么理智的人,真是难能可贵。而且这个人还是一个即将被钉十字架的罪犯。 可见,人的心态真的很重要。 这个强盗虽然不能用视死如归来形容他,但是他在面对自己所犯的事时很理智。理性的看待自己,理性的看待他人,如果当初他犯案时头脑也像这天那样理性的话,估计也就不会走上这条路了。当然这是后话,这世界没有后悔药可卖。 但是他能够在狱中反思,省察自己的罪行,也真的很了不起。难怪后来主说今天你就要和我一起看到天国了。 一个人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中,面对钉十字架的痛楚,还能有这份理智,可见这个人的人品还没坏到不可救药的地步。 反过来,基督徒,各位有这位老兄的这份魅...

神与亚伯拉罕立约

当年神和亚伯拉罕是这么立约的: 于是领他走到外边,说: “ 你向天观看,数算众星,能数的过来吗? ” 又对他说: “ 你的后裔将要如此。 ” (创 15 : 5 )   亚伯拉罕梦中惊醒,发现是在做梦。他打开阳台的门,抬头望天,黑沉沉的,除了偶尔有飞机飞过的亮光,天上什么都没有。    于是亚伯拉罕放声大哭,耶和华神呀,我难道就要永远没有儿子吗? 耶和华神说:你傻呀,你看满地的路灯,你能数的过来吗?你的后裔就会如此。 你要学会变通,不同的环境就要有不同的处理方式,一成不变是傻瓜的行为,你不要说你是我的子民。 而今神和亚伯拉罕是这么说的。 瞧,耶和华神多开通呀。现在的基督徒怎么就这么的榆木脑袋呢? 到底是不是耶和华神的子民呀,怎么一点灵气都没有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