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若引诱没有受聘的处女,与她行淫,他总要交出聘礼娶她为妻。若女子的父亲决不肯将女子给他,他就要按处女的聘礼,交出钱来。(出22:16-17)
若有男子遇见没有许配人的处女,抓住她与她行淫,被人看见,这男子就要拿50舍客勒银子给女子的父亲,因他玷污了这女子,就要娶她为妻,终身不可休她。(申22:28-29)
基督徒历来关注的是主耶稣会不会惩罚自己,会不会兴起环境让自己不好过。不然如果同居之后又分手了,就会推给主耶稣,是他在给自己降罪。
昨天就说过,主耶稣没有那么多事,你应该在意的是自己。
同居后的后果会怎样,一定要谨记。如果双方最终结婚了,皆大欢喜。如果分手了呢?你们如何自处?
不要好不好都归到主耶稣的头上,他多亏呀,明明讲的很明白的事情,等人遇到现实,就打了折扣。
今天的社会对婚前同居已经是麻木了,不会有人像这两段经文里写的去做。
其实今天无论你是不是基督徒,对女生的伤害往往比男生大。在婚前同居这事上都应该慎重。千万不要以为,不同居就不能结婚了。
事实上,如果你以为同居之后一定会结婚,那你就错了。男女双方一旦生活在一起,双方的问题就会暴露,由于没有婚姻的约束,分手是最简单的,因为没有成本。
而结婚了的呢?很多人认为结婚证只是单单的一张纸,结婚了照样可以离婚。但是你有没有想过,如果你结婚了,去撕破这张纸就需要成本了。而改变其实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痛苦。
再来,如果你当前碰到的对象,以同居为前提,你就要小心了。就算你一万个喜欢,非对方不能活,也要逼自己冷静,他适合你吗?
如果他也只是个过客,那一定有个人还在哪里等你,你总应该以最好的面目去面对他。
为了你自己将来的幸福,请善待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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